(班登8日讯)被指示停止向逾600店屋单位收取管理费,惟管理公司却不理会,因此涉嫌在过去7年,“不合法”向单位居民收取管理费,居民将在安邦再也市议会的协助下召开特大,若管理公司继续征收管理费,居民会采取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莲花苑州议员张菲倩称,日前接获班登英达某店屋单位居民投诉,指有管理公司于上月杪向居民发出最后通牒,要求他们偿还所“拖欠”的管理费。“安邦再也市议会于2010年已发通知信给管理公司,要求即刻停止向居民征收管理费,市议会于2013年第2次发通知信,而在上月28日,市议会再发出的通知信,即至今前后已发3封信,指示公司停止征收管理费。”
她说,管理层向每个单位收取30令吉的月费,主要用于监管店屋安全和清洁等服务。
“惟居民并不知道是谁授权委任该公司管理店屋,对方更无视市议会的通知,因此我们会尽可能协助居民解决这个问题。”
据了解,由店屋居民组成的联合管理机构(JMB)曾在2010年向管理公司索取管理费的财务报告和交代金钱去向等资料,然而对方却迟迟不肯交出相关资料。而联合管理机构也在2011年解散,事情也不了了之。
质疑管理公司诚信
安邦市议会建筑物专员哈尼菲指出,因管理公司的诚信被居民质疑,故必须停止一切活动,同时必须交出委任书,以证明其是否真的受委托。
“管理公司需获得联合管理机构的委任书,才可向居民征收管理费,然而店屋的联合管理机构已在2011年解散,说明该管理公司是在没有任何单位委任下,自行向居民索取管理费。”
而且,根据条规委任合约必须每年更新,该公司不能以一次受任就无限期“服务”下去。
张菲倩则说,会协助居民尽快召开特大和重新成立联合管理机构。她也呼吁,涉及的店主或屋主停止缴交管理费,并团结积极出席特大,事情才能有效获得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