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6日讯)马华雪州州联委会呼吁雪州民主行动党,向伊斯兰党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采取强硬施压,要求对方撤销提呈《1965伊斯兰法庭(刑事权限)法令》(又称355法令)修正法案,若不撤回相关法案的提呈,雪州政府应立即开除所有在雪州内任官的伊党成员!
雪州联委会秘书拿督黄祚信表示,雪州政府的政治资源对伊党而言极为重要,除了吉兰丹以外,伊党只有在雪州政府内拥有的官职以及享州政府的资源,所以,雪州政府开除雪州伊党官职,是最有效阻止该法案的方法。
他说,雪州的执政联盟中,行动党是最大政党,而行动党自2008年以来,就一再表明该党在雪州政府内是“当家又当权”。
“行动党身为雪州政府最大党,应该立即对伊党发出最后通牒,以便撤回在国会提呈《1965伊斯兰法庭(刑事权限)法令》(又称355法令)修正法案,否则,应立即撤除伊党在雪州政府内的所有职务。”
他今日在雪州联委会会所召开记者会上,向媒体如此指出。
出席记者会在场者包括雪州联委会副主席拿督斯里黄福安、副主席拿督陈章成、副秘书拿督刘祥义、副主席拿督潘文俊、副财政拿督李万行、副组织秘书拿督梁国伟、拿督州委叶云发及州委陈锦传。
火箭有权力阻止
黄祚信说,委任伊党或诚信党代表,进入雪州政府和地方政府体系内,如同为极端宗教主义打开大门,违反国家宪法精神。
“因此,雪州行动党应该以身作则,拿出勇气全面施压伊党撤回法案。”
当记者询问在这起事件上,马华会有什么行动时,陈锦传认为身为雪州最大党的行动党,才是最有权力阻止哈迪阿旺提呈相关法案。
李万行说,行动党表明与伊党断交,但伊党人在雪州拥有多个重要官职,多年来,雪州政府更“养肥”了这群狼(伊党)。
他说,共有67名伊党成员,在雪州担任县市议员,以每月4500令吉的薪水计算,雪州政府每共花费361万8000令吉,至2008年至今,9年来共耗了3256万2000令吉来,而这笔数额还未包括其他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