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随著吉隆坡交通日趋繁忙,吉隆坡市政局今日再加强执法力度,在敦拉萨路和金马路展开取缔行动,拖走5辆超时停车以及停在路旁,阻碍交通的车辆,以便这些“障碍物”能够消失,还吉隆坡通顺的交通!
吉隆坡市政局交通管制小组(执法)今日在金马路往安邦路方向,以及敦拉萨路(国家心脏中心前)展开取缔行动,这两个皆是市内非法停车的黑区。行动是从早上11时20分开始至下午1时,为时约1个小时40分钟,并开出15张罚单给违规车辆,以及拖走5辆非法停车的车辆。
根据现场所见,位于国家心脏中心的敦拉萨路旁,停放至少10辆车,霸占其中一条车道,进而导致交通拥挤的情况。
同时,金马区则是许多车主贪方便把汽车停在路旁。执法时,许多车主见到执法官员后,纷纷从餐馆或商店铺内夺门而出,把车辆移走;执法人员先开出罚单,再把没有移走的车辆拖走。
隆市政局交通管制小组执法队队长古纳瑟嘎兰表示,隆市中心出现交通阻塞,多数是因市民把车辆非法停在路旁,进而令到车道被霸占,令道路情况更加阻塞。“车主贪一时方便而随意把车停在路边,阻碍交通进而引发交通阻塞的问题。”
6非法停车黑区
同时,他指出,吉隆坡市中心拥有6个非法停车的黑区,这包括十五碑、武吉免登、端姑阿都拉曼路、金马区及敦拉萨路。而较为严重的是,只要端姑阿都拉曼路出现交通阻塞,整个隆市中心的交通都会受到影响。
“市政局固定每天在交通繁忙时段派遣4名执法人员,到端姑阿都拉曼路进行交通管制;除了确保市民不会把汽车随意停在路旁外,官员也会在场指挥交通。”
另外,古纳瑟嘎兰表示,在取缔行动中一共出动了7位执法人员以及3辆拖车,分别负责记录与拍照拖车情况、发出罚单和指挥交通等事宜;执法官员是依循《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12(4)条文(阻碍交通)及第64条文,对违规的车主开罚单及拖走车辆。
每日加罚RM100 民众及早“赎”车
吉隆坡市政局劝请民众早日还清罚单,尤其是被拖走的汽车,否则不仅要承担拖走费用及罚款,还必须附上每日100令吉“停车费用”!
隆市政局交通管制小组执法队队长古纳瑟嘎兰表示,随著市政局下决心解决市中心非法停车问题,该小组将每星期执法。因此,促请民众务必遵守法令,把汽车停在合法停车格或停车场!
他表示,非法停车而遭到拖车的车辆,车主不仅要缴付300至500令吉的罚单,还必须承担150令吉的拖车费用,以及每24小时100令吉的停车费用。因此,劝请市民尽快到停车场赎回轿车,以免必须承担更加昂贵的罚款。
“今日被拖走的车辆将停放在位于冼都,市政局的大型停车场,所有要赎回轿车的车主须亲自到该处。”
此外,他表示,市政局只会替车主“保管”汽车长达3年,在期限后就会销毁车辆。(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