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联邦直辖区关税执照局将从明年1月,联合多个政府单位成立特别行动队,向违规的卖酒业者,如超时买酒和无牌经营等业者展开对付行动,包括以往仅提供辅助工作的隆市政局,亦赋予权利展开联合取缔行动。
联邦直辖区关税执照局主席拿督古纳斯兰指出,该特别行动队的成员包括卫生局、移民局、关税局、国内贸易及消费部、隆市政局执法组、法律组及警方等,严厉监控隆市区内持有酒牌的业者。
他说,该行动队有别于隆市政局执法组的取缔行动,皆因后者并没权利取缔酒牌业者,仅能从旁给予辅助,如在取缔行动中,提供人手和罗里等协助。
他强调,当局并非要打击和影响酒牌业者的生意,反而是协助合法业者打击害群之马。
“目前,我已针对特别行动队的成立,召见大马皇家关税局总监拿督斯里卡查里,对方也表示会给予支持和配合。”
他是今日连同联邦直辖区关税执照局副主席刘开强,针对酒牌事宜召开新闻发布会时,如是指出。
古纳斯兰也是吉隆坡市政局咨询理事会主席。他说,在10月15日召开的会议上,从今年1月至明年9月,当局共发出了902张更新执照,同时批准了20个新酒牌。其中,另有187个酒牌是在附加条件下获批。
他提及,在更新的执照中,共有146张执照人处待定情况,皆因当局当心这些业者因逃税个篡改公司名字。“对此,关税局将展开调查行动,相信这会在明年1月22日的会议后,有所定夺。”
酒牌不可“共用”
他说,调查发现,一些设有多个卖酒单位的业者却只申请一张酒牌,而这属于违规行为,故关税局必须针对此现象,展开调查行动。
“根据条例,每个卖酒单位或业者都必须申请酒牌,举例,若一间酒店拥有多个售酒的餐厅或酒廊,必须逐一申请酒牌,即使酒店业者已申请酒牌,其馀的卖酒业者,都必须支付酒牌费用。”
此外,在吉隆坡,酒牌分成3种类别,分别是零售类(便利商店、华人传统药材店、杂货行及迷你市场)、批发类,以及公共酒馆类(酒廊、酒吧、卡拉OK中心及酒店)。
“在零售类别里,根据有关条例,商家批准售酒的时间是从早上9时至晚上9时,而且属于‘外卖带走’,不能现场饮用。”
“至于公共酒馆则可营业至凌晨12时。如果业者要延长卖酒时间,最迟仅只能到凌晨3时,且必须在每小时额外支付60令吉予市政局,而这可成为市政局另笔可观的收入。”(404)
拟建议书寻双赢方案 助十五碑无辜业者恢复营业
针对十五碑11间卖酒业者的酒牌被吊销一事,古纳斯兰指出,当局将在近期内草拟建议书,并提呈予联邦直辖区部长、副部长和隆市长,以便寻求双赢的解决方案,协助当地无辜的业者。
他说,较早前,当局接获投诉,指十五碑一些酗酒者在喝醉后闹事而衍生社会问题,为此,联邦直辖区副部长拿督罗卡已在当时,直接吊销卖酒执照。
“经过我和当地业者会面后,了解到他们所面对的问题,包括部分业者唯一的收入因此而遭受破坏,甚有者的存货足够营业10年,但因执照被吊销而面对惨重亏损。”
对此,他说,该局没必要因其中2名违规业者,而导致其他无辜的业者也受殃,故当局草拟了一份可达致双赢局面的协议书,准备提呈予部长。“换言之,当地业者或可在附加条件下,恢复营业。惟一切必须等待部长的回应,预料可在明年1月有所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