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8日讯)雪州能力、公信力及透明度特别遴选委员会今日向雪州议会提出9大建议,包括要求所有州政府合约纳入《2011年雪州资讯自由法》解密条款,以便人民查询时可以更快速公开合约内容!
雪州议长杨巧双在雪州议会午休时指出,特别遴选委员会在今年1月27日针对2011年雪州资讯自由法令召开听证会,发现新法令尚有不少漏洞必须改善,因此今日提呈至雪州议会要求批准听证报告时,也列入了9大建议补足其漏洞。
“最重要的建议是要求雪州政府未来的所有合约,必须纳入2011年雪州资讯自由法令的解密条款,一旦人民要求公开合约内容,我们不必再咨询第三方包括签约单位的意见,确保人民的利益获得透明化的保障。”
她举例,日前有人民要求解密雪州政府与中央政府签署的水供重组合约,却因为中央政府的阻挠而无法成事,这代表此法令尚有不足之处,因此特别遴选委员会提出此建议,希望雪州政府可以在下一季州议会接纳并执行。
164解密申请
“这也是我国有史以来第一个州甚至中央政府通过法案后,再次审视法案内容并主办公开听证会,以了解法令是否有不足之处,这是透明且确保持续进步的重要步骤。”
身为特别遴选委员会一员的黄瑞林,在今早雪州议会提呈动议,要求雪州议会接纳听证会报告时,提及该法令自推行以来出现太多不足,包括宣传不足以致人民对法令了解不深,至今只有164个要求解密特定合约的申请。
“而且负责的资讯官属于兼职性质,因此负责个别案件的资讯官人选时常更换、加上资讯官与涉及单位沟通不良、甚至对运作过程一知半解,造成此法令并未完全发挥效用,因此我们希望负责此事务的行政议员更努力监督整个过程、确保涉及单位在30天内回复申请,并给予资讯官合法的身份等。”
尽管在辩论过程中发生杨美盈被邓章钦援引议会常规打断的小插曲,惟此动议在多位议员参与辩论后正式通过;州议会也必须在下一季州议会召开时给予正式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