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18日讯)台湾南投一名49岁男子心仪女邻居,示爱被拒绝后多次跟踪骚扰对方,因此被不堪其扰的女方报警提告,但男子没出庭,还继续写信给她称“感谢你召唤我去法院相见”、“是我可以再与你见面的美好回忆”等语,最终被法院判处拘役罚款。
台媒报导,判决书内容显示,事源于2022年,49岁林姓男子喜欢并追求女邻居,遭拒绝后竟从2022年6月起骚扰对方长达1年多,不仅在面子书晒出女方照片,自称编了一首歌“没想到唱著这三个字ˍ你的名字,能如此心定神闲与快乐”,还把她的自拍照设为手机桌布,再截图贴文告白“情人节快乐”。
林男于2023年1月15日把放有2000元新台币(约274令吉)的福袋塞进女邻居的摩哆车厢,并附上一张纸条写道“新年快乐,平安健康”;同年5月20日,他在面子书发布偷拍女方买便当的照片,写上“520快乐”等告白话语,让她忍无可忍之下决定报警提告。
没想到,林男不仅不出庭,还继续写信放在女方的摩哆上,内容提到他偷偷跟踪过女方,还经常梦见她,并表示“对不起,法院那天我没去,倒是去了夜市停车场与你初次说话的大樟树下,也感谢你召唤我去法院相见,或许这件事将是你我永生的记忆,是我可以再与你见面的美好回忆”。
由于拒绝出庭,他亦遭通缉,竟又写信给女方说“没去法院开庭,后来在寻职的路上被以通缉犯带走,这才知道没出庭是要被通缉的,也进而得知,不能经常性的在爱慕的人下班路上观望著她,以前说以为看见你,自己的心灵能得到一份安宁与幸福感,独自暗恋就行了,现在或许连这样也没资格了吧!”
根据上述信件等证据,法官认定林男对女邻居抱有好感,却不顾对方感受多次骚扰,造成被害人心生畏怖,尽管犯后坦承罪行,但女方没意愿调解,审酌林男无业、家境小康且无犯罪前科等情状,依跟踪骚扰法判处拘役40日,得易科罚金4万元新台币(约5490令吉);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