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针对大马竞争委员会(MyCC)指大马普险公会(PIAM)旗下22名成员违反2010年竞争法令第4条文,并罚款2亿1345万令吉的提案,MyCC发表声明称,现阶段仍等待有关企业在30天内做出合理解释,因此上述提案仍未拍板定案。
大马竞争委员会主席丹斯里西蒂诺玛指出,MyCC的稽查人员是根据竞争法令,对涉嫌触犯条例的保险公司提出罚款提案,而该委员会将根据流程,给予保险公司30天作出解释,若解释符合2010年竞争法令下第5条文,不排除将撤销提案。
大马竞争委员会是针对PIAM与大马修车厂商联合总会(FAWOAM),就统一6个汽车品牌零件折扣和修车厂员工工资,已违反2010年竞争法令一事,提出罚款议案。
针对MyCC的举动,国家银行及大马普险公会在上周皆对此表示失望,因为此举或将严重影响消费者的利益。
根据竞争法令,MyCC可以对触犯竞争法令者罚款,罚款数额为相关企业全球营业额的10%;但针对大马普险公会会员所提出罚款总额2亿1345万令吉,只占22名成员全球营业额的1%。
调整气油顶价未违法
另一方面,询及政府宣布从4月开始实施每周调整汽油价格是否间接触犯该法令,大马竞争委员会成员拿督颜坤宝博士(译音)表示,政府选择每周公布顶价的措施,并未违反法令,因油站业者可依照自身效率来调低汽油售价。
另一边厢,针对知识产权的课题,西蒂诺玛指出,相比专利及商标,知识产权的定义更为广泛,因此该委员会正探讨企业在获得知识产权前所需达到的标准和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