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CLIQ能源(CLIQ,5234,主板特殊用途公司)大股东在4月9日的收购资产期限后,尝试通过法律途径,来避免公司被清盘与下市。
特殊用途公司(SPAC)CLIQ能源今天在一项文告中指出,其大股东将通过法律途径以避免公司被清盘,公司股票今早亦暂停交易1小时,以公布这项消息。
根据该公司文告,其管理层接获大股东--BestOracle私人有限公司,向马来亚最高法庭呈上司法审查申请的通知。
BestOracle私人有限公司持有CLIQ能源20%的股权,BestOracle的股东也是CLIQ能源的管理层。
4司法审查申请
该司法审查申请主要有4项,第一、取消早前证券监督委员会(SC)要求该公司委任德勤(Deloitte)会计事务所为其进行独立技术评估报告(AGR);第二、延长CLIQ能源建议收购资产的期限;第三、在司法审查申请期限内,暂时搁置收购资产申请(2016年1月22日)以及解散公司(2016年4月9日)的有效期限;第四、要求发出禁令以避免证券监督委员会以及CLIQ能源,在司法审查申请完成前,采取任何行动清盘公司。
另一方面,没有利益冲突的董事也代表CLIQ能源指出,在尚未获得任何法庭禁令下,该公司将按照法律要求,按既订期限把公司清盘,并把资金退还给合格股东。
配合这项重大宣布,该公司股价也在11日早上从9点起暂停交易1小时。复牌后,该股以69.5仙开跑后,股价呈跌。午盘该股走势,最终以69仙挂收。全天跌0.5仙或0.72%,交易量为1733万股,较上周五的382万2600股来得高。
CLIQ能源在2月24日遭证券监督委员会拒绝延长该公司收购资产的期限的要求,将在短期内清盘及退还资金给股东,成为马股第一家无法在期限内成功收购资产,而除牌的特殊用途公司。
根据证监会的规定,作为空壳公司的特殊用途公司(SPAC),必须在36个月内完成收购合格资产,并获得证监会和全体股东的批准,才可继续挂牌。
该公司是在2013年4月10日上市,首次公开售股(IPO)价格为每股75仙,共筹获3亿6356万令吉。该公司拥有3年的时间来收购资产,截止日期是今年4月9日。
据CLIQ能源官方网站显示,该公司董事经理兼首席执行员为阿曼兹雅、执行董事兼首席财务员卡马鲁巴哈利、勘探部副总裁张国立博士(译音)、发展与生产部副总裁卡马洛扎曼、业务发展副总裁登姑大乌沙益夫丁。
3月8日,CLIQ能源发文告指出,基于公司即将解散,因此在以上管理层成员的的服务合约期限在4月9日届满。只有阿曼兹雅以及卡马鲁巴哈利获得续聘,以协助公司解散工作,并获取象征性的薪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