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大马机场(AIRPORT,5014,主板贸服股)接获吉隆坡航空燃油系统私人有限公司(KAFS)的仲裁通知书,后者向大马机场索偿4亿5600万令吉。
大马机场,曾在2007年与KAFS公司签署机场设备协议,授权后者营运及维修飞机燃油系统,此特许权有效期长达50年。
不过,大马机场在2009年2月与政府签约,获后者委任为吉隆坡国际机场(KLIA)的营运商,有效期为25年,成为两者纠纷的源头。
大马机场在2009年4月再和KAFS公司签署附加协议,确认两者在2007年签署的机场设备协议,阐明的50年特许权有效期,仍然适用。
不过,KAFS公司随后争论称,大马机场和政府签署的吉隆坡国际机场营运权协议,将变相把KAFS公司的飞机燃油系统特许权有效期,从50年缩减至25年,并指控大马机场已违约,因此通过法律程序,向大马机场索偿4亿5600万令吉。不过,此索偿额可能还会有更动,因为KAFS公司仍在评估本身蒙受的损失。
大马机场在3月31日已通过大马交易所公布,接获上述仲裁通知书,但没有进一步公布详情,只表示其根据其律师的意见,该公司并没有违约,胜诉机会颇大。经大马交易所进一步询问后,该公司周二才公布诉讼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