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大马交易所(BURSA,1818,主板金融股)表示,我国上市公司在公布讯息和企业治理方面符合大马交易所设定的标准,不过,仍有改进的空间。
大马交易所针对450家上市公司的年报评估了它们在披露讯息方面,是否符合上市条例与企业治理守则。
大马交易所首席监管员韶娃拉尼今天出席第2届大马上市公司年度治理评鉴报告的媒体汇报会上表示,交易所对评鉴结果感到满意,上市公司皆高度符合大马企业监管守则(MCCG);但她点出6个需要改善的地方:
第一、委任服务超过9年的独立董事时,上市公司提供的理由偏弱;
第二、年报中每名董事成员的职责讯息披露不足;
第三、在任命新董事时应该提供更详尽资料;
第四、企业制衡;
第五、在确认、评估和管理风险方面的过程需改善;
第六、在聘请外部审核师时,要确保审核师的独立性和可持续性。
韶娃拉尼说,这次评鉴的上市公司多达450家,高于去年的300家。
根据据报告,大型上市公司(市值相等于或超过10亿令吉)在整体评估方面所获得的平均分数为72%,大马交易所设定的合格标准是60%。
中型上市公司(市值相等于或超过5亿令吉至10亿令吉之间)和小型上市公司(市值少过5亿令吉)的平均分数,分别是66%和62%。
整体来看,有超过57%的上市公司,取得60%以上的评分;相对有43%的上市公司,没有达到交易所设定基准60%。
韶娃拉尼称,大型公司在资源分配上占优势,因此在此次分析报告中取得较佳的成绩。
同时,韶娃拉尼也赞扬中型和小型上市公司取得令人满意的表现。
此次列入评鉴的大型公司共有91家(21%)、中型公司则有56家(12%)以及小型公司有高达303家(67%)。
展望明年第3届的大马上市公司治理年度评鉴分析,韶娃拉尼承诺将一次过把所有上市公司列入评估。
同时,也将为第一届列入评估的300家上市公司进行第二次评鉴,并公布两次评鉴的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