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通用控股(MUH,9539,主板产业股)今日发表文告指出,11名股东已在6月26日,入禀槟城高庭,起诉通用控股公司在内的5造,要求裁定6月29日的股东常年大会无效,并在30天后重新召开另一场股东常年大会。
槟城高庭已择定本月28日聆听审讯。
文告指出,以通用控股大股东之一谢振聪为首的11名股东(原告),入禀高庭起诉5名被告,分别为通用控股公司、戴依晨、刘玉玲、王姿恩和Boardroom Corporate服务私人有限公司(以上人名皆译音)。
上述案件是援引1965年公司法案第181(1)条例,并提出7项诉求,包括通用控股在6月29日召开的股东大会无效、要求法庭宣判通用控股在股东大会上通过的所有议案,取消或立即作废、并在30日内举办多一场股东大会。此外,原告也要求在新的股东大会上,纳入原告在4月27日书面提出的各项议案,以及被告必须负责诉讼费用等。
通用控股董事表示,将对此寻求法律意见。
通用控股于上月29日举办股东常年大会,会上7项议案当中的6项议案被驳回,包括保留独立董事职位、董事薪酬及重选董事洪辉城等,唯一被通过的议案是重新委任公司审计师。
当时不获重选的洪辉城,是通用控股董事经理洪定国的儿子,前者持有公司1.14%的股份;而洪定国则透过Angson私人有限公司、Penkin控股和TF资源私人有限公司与家庭成员持有的Topazvest Temasek私人有限公司,间接持有通用控股31.51%股权。TopazvestTemasek私人有限公司是通用控股的大股东,持有27.17%的股份。
其实,早在去年11月19日,有14名股东致函通用控股要求召开特大,罢免5名董事(包括原告)和委任3名新董事。这14名股东部份也是此次控告通用控股的11名股东。
而以洪定国为首的5名董事(原告),则在去年12月入禀高庭,起诉这14造,并申请庭令阻止召开股东特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