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任何文化遗产相关的规定很快就会对遗产区居民造成影响,因此在遗产区进行任何保存或发展的规划,都必须先收集当地人的意见或进行公共谘询。这不但可以让计划内容在执行以前更趋完善,也可以减少意想不到的批评,居民安居乐业,对政治人物与官方机构的形象也多有好处。
然而,努力做好公共谘询有时反而会引来更大的反弹,以致一些政治人物认为自己的善意完全被曲解、好心没好报,所以不做也罢。舆论界甚至曾产生这样的论述:非政府组织的抗争、反对党的势力和媒体工作者的压力导致一些地区的发展速度变慢,人民的福利会受影响。
聆听多数尊重少数
既然保存文化遗产的本意为善,也就不应成为都市发展与规划的绊脚石,那我们要如何在不浪费太多时间的情况下,让居民享有发展带来的利益,同时又不丧失历史与文化的精髓呢?如果进行公共谘询是有好处的,那要怎么做才算是一个达到成效的公共谘询呢?
但在讨论这个议题之前必须指出,不管是2005年《国家遗产法》抑或1976年《城市与乡村规划法令》,都没有要求政府、发展商或相关单位在任何计划执行以前,必须要进行公共谘询。只有在不同条件下受影响的特定范围内居民需要被知会,也只有他们有权利提出反对意见。
因此,即使我们意识到某项都市计划会对我们的社会未来的巨大影响,但如果不是发生在你家隔壁或特定范围内,法律并没有规定相关单位需要聆听您的抱怨或采纳您的意见。也因此,有些政府和议员已经做了不少比法律规定还要多的事,包括在计划定案前进行任何人都可以参与的公共谘询。
除非要阻止国家走向民主化,拒绝提供民众更多的资讯和寻找资讯的方法,让他们继续被蒙在鼓里或被政客所操弄,否则的话,所有人都应该有被聆听的机会。我们不能再误解小学课本里强调的“少数服从多数”。一旦要做出集体的决定,肯定有些声音要做出让步,但那些声音并不是无条件地让步,而是必须在说服反方的情况下,或让他们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做出牺牲。
伏尔泰的名言曰:“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公共谘询理应本著这样的精神,但不仅仅停留在尊重言论自由的层面,还须理解与处理每个人的观点,再找寻双赢或多赢的局面。
假借形式装潢民主
也许没有法规的限制,国内似乎并不流行进行公共谘询,也不了解其标准程序。我曾参与的公共谘询当中,曾碰到针对特定人群的闭门谘询。他们把利益关系者分成好几个类型,然后在每个类型中仅遴选几名代表来参与讨论。虽然这样的讨论可以得出分布均匀的数据,但因为参与者已经经过重重遴选,意见范围只集中在获选的精英阶层,表达方式在水平之下的小市民反而会被忽略。
也有的公共谘询会将整个计划内容摊开来让民众阅读,但是不能拍照,只能做笔记,而且也只在特定的时段与地点开放查阅。
说实在,能够在有限的时间及公共场所里集中精神看完又臭又长又有一堆发展蓝图与报告的人,才有办法参与这项公众谘询。真正的公共谘询照理说不该排除文盲或非相关专业人士,他们应该也有公共事务的知情权。
进行公开的汇报会,也许是最能满足不同方面需求的谘询模式。不过,我也参加过对外公开但汇报内容却含糊不清的汇报会,主办单位虽然不断强调“您的意见我都会斟酌”,但也等于是在告诉你“最后的决定权在于我而不是你”。这样一来,这场耗时、耗钱、耗力的讨论也不会有方向,不过假借形式来装潢民主而已。
必须强调的是,在公共谘询的过程中所有人都应该可以平等地获取有关议题的所有资讯,包括了解政府部门的运作,以及理解自己权益的范围。这也是民权教育的过程。
为了达到目的,前期工作就必须要做好,如设计一个引人瞩目的计划呈现方式,让居民可以轻易理解并掌握有关议题,或用游戏等有趣的方式加强不同方面的沟通。
应尊重不同意见
再来便是大家必须意识到理性沟通的重要,彼此的关系应该是平等的,因此,不同意见也要被尊重,并找出问题的症结,然后协调出共识来。因此,公共谘询肯定不是一次性就能达成目标的活动,而且为了提高讨论的效率,整个过程最好录音、录影或拥有完整的会议记录。
议员或官员之所以领著纳税人缴付的高薪,自然要付出更多心力,除了办好事也要做好教育。急著在期限内派糖果或捞取政治资本,忙坏自己,也耽搁国家与社会发展。只不过教育工作需耐性,而公共谘询可是引导民众关心与讨论公共议题、往理想社会迈进的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