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冬,是一个迷人的名字,又是一首感天动地的战歌。她还有一个名副其实又别样壮美的队名:红征。
一个大学生,正当花样年华,玉洁冰清,柔情似水;她胸怀大志,热火朝天,一心奉献;她胸怀大志,有理想,有方向,有追求。晓冬上路了,毅然决然投身时代的洪流。然而,刚刚起步,她便像枝头的一颗蓓蕾,被摘掉了。牺牲那年,她只有21岁。
那是你不死的魂魄吗?徜徉在泰南的深山老林。一群白鸽,穿越群山,飞向远方。我放眼远眺,热带林海,莽莽苍苍。青山到处埋忠骨,孤坟何处寻?
晓冬,让我在你的坟前,栽一株向日葵,再盖一抔香土。我们向你敬礼!
终于来到生死一线的关头。摆在她面前的只有两个选择:承认错误则生,不承认则死。她毫不畏惧地舍弃残喘苟活,选择了以死亡来表明清白,用死谏来哀感愚顽;谱写了一曲传唱不衰的战歌。
同志们,你们为什么不扪心自问,为什么不为晓冬想一想,她犯了什么滔天大罪,非死不可?晓冬举目无亲,孤苦无依,身边只有你们这些同志。你们却不敢为她主持正义。惭愧啊!她投诉无门,抗辩无效,你们就忍心看著她被押送刑场吊死乱山深处吗?她跟你们一样,也有亲爹亲娘,活生生,有血有肉!
大家都是脱胎换骨的同志啊!香象渡河,心灵相通!至高无上的阶级友情哪里去了?
晓冬在抗命不尊的罪名下被处决了。
临刑之际,目击同志说,她把自己装扮成江姐,临危不惧,还喊出了“马来亚共产党万岁”的口号,最后问心无愧地对行刑的同志说:“你们会到我的坟前献上鲜花。”神态潇洒,不流一滴求饶的眼泪。
同样是从容就义,义薄云天,江姐被国民党杀害了,人神共愤,而晓冬呢?却成了“同志”的手下冤魂,亲痛仇快啊!
单凭抗命不尊就能致人死罪,这是哪门子法理?同志的生命不是比什么都宝贵吗?俘虏尚且应当善待,为什么同志就非死不可?在资产阶级的法院上,被告还有答辩的权力,何况同志。“违抗指令,辱骂领导”也是死罪吗?在“认错”和“不认错”之间画一条界线就可以决定一个人的生死,这,跟“顺我者昌,逆我者亡”有什么两样?
经过多方面的考虑之后,我不得不认为,是压力导致晓冬上山之后才患上歇斯底里的精神病。为什么患病的同志没有得到应有的照顾,反而被单独关在一个大课室里,后来又以以抗命不尊的罪名把她吊死,轻易断送一条宝贵的生命?妄加罪名,尤其是死罪,不符合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精神和原则。
对解放军来说,在战场上杀敌,也只有在“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不得已情况下才大开杀戒。佛祖尚且提出“慈悲为怀”的理念,何况是先知先觉的共产党?“神仙打鼓也会犯错误”,我们都是凡人呀!即使有敌奸的嫌疑,没有真凭实据,也只能“留党察看”。“宁可错杀一千,不可走漏一个”的手段太暴虐,共产党没有这样的教条。“在特殊时期的特殊情况下”不能作为误杀的理论根据或者借口。
共产党人珍惜一虫一蚁一草一木,何况是生死与共的同志?
为什么最有意义的奉献,上队之后却事与愿违?值得深思。不止晓冬一个,我接触过的好些下山战士,他们都对自己的上山决定,绝不后悔,然而…
不是因为深山里的物质和生活条件极端恶劣,而是领导无方和一种来自上面的专断独行的无形压力,民主集中制越离越远,而叫最顽强的生命也吃不消。老谢临终一声不吭,只是掉泪,难道不是有难言之隐吗?
肃反扩大化总共杀害了100多个忠心耿耿的党员。惨案结束之后上队的晓冬和一些战士又被杀害。为什么,同样的悲剧一再重演?头脑清醒的群众都不得不怀疑,那是贼喊捉贼的谋害,不是误杀。
天地悠悠。有一种生命,与山河常在,共日月同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