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24日综合电)据美国媒体透露,莱昂纳德针对个人标志对耐克(Nike)的诉讼已经败诉。
莱昂纳德于2019年对耐克提出诉讼,他表示该标志自己在大学时就已设计,自己应当有保留及使用的权利。据他本人透露,耐克在未经他允许的情况下,就为该标志注册了版权。
但根据法官最新裁定,他们认为现今的“Klaw”标志是耐克设计师团队整合所形成, 与莱昂纳德最初的构想并不完全一致,所以判定莱昂纳德败诉。
莱昂纳德和耐克的恩怨说来话长,他在2011年至2018年期间,一直在耐克旗下效力。2018年,莱昂纳德的代言合同到期,他拒绝了Jordan Brand 4年2200万美元的续约合同,转投New Balance,并成为了品牌在篮球领域的头号巨星。
但碍于和耐克的合同,莱昂纳德不能授权第三方使用代表自己的“Klaw”标志。就算New Balance已经为小卡推出了个人签名鞋,也只能使用新设计的标志。对此莱昂纳德非常的不满。
2019年6月,小卡一纸诉状将耐克告上法庭,想要夺回“Klaw”。诉讼书上写道,这个logo是莱昂纳德在2011年亲手画出的,灵感来自他的一双大手,个人名字的缩写“KL”和球衣号码“2”也隐藏其中。
莱昂纳德之所以要起诉耐克,是因为双方签约后,耐克在没经过莱昂纳德同意的情况下,申请了该标志的版权。小卡在起诉书中特意强调,耐克应无权使用“Klaw”标志。
针对莱昂纳德的起诉,耐克方面也迅速做出了回应。2019年7月,耐克发起了对小卡的反诉。称其侵犯了自己的商标权,违反合同守则以及在此前的商标权诉讼案中造假。
耐克表示,他们在2014年曾与莱昂纳德合作设计标志,并给他提供了多种设计概念和提案。在这个过程中,莱昂纳德也提供过自己的手绘版本,但这和后来在商品上使用的最终版本差别很大。
同时耐克还说明了,在2014年双方确认最终方案后,他们便注册了商标并获得了有效的使用权。而上次起诉讼中,莱昂纳德承认曾在非耐克产品中使用过“Klaw”标志,耐克认为此举违反了之前的合同。
双方的纠葛本应早早结束,但受疫情影响,耐克关闭了园区,并以此为由拒绝了文件共享,这才让官司拖到了现在。最终法官认定,耐克的设计具有独立的知识产权,给这段纠纷盖棺定论。
得知败诉结果后,莱昂纳德的律师表示,莱昂纳德为这个设计付出了很多心血,莱昂纳德方面对这样的判决感到非常失望。而且莱昂纳德还没有放弃,目前依旧在考虑用其他的方法,夺回自己的权益。
其实在莱昂纳的加盟洛杉矶快艇后,球队一直想帮他解决这个问题,目前也正考虑从耐克手中买下这一标志的版权。不过耐克一位高管表示,公司会拒绝所有购买手段,尽可能长久地拥有这个标志的版权,以确保它不会出现在竞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