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7日讯)一名25岁巫裔青年私吞公款,却报警声称自己遭打劫,最终遭警方识破,今日被控上法庭后,俯首认罪,遭罚款400令吉。
被告赛莫哈末赛菲特里(行政经理),今日在法庭上面控后认罪,遭推事诺艾达罚款400令吉。本案主控官为菲德里哈金副检察司,被告并没有委派代表律师。
指遭劫匪抢走背包
据了解,被告在本月13日凌晨2时06分,前往新山南警区总部报案,指前一天(本月12日)中午一时30分,当他在柏兰宜花园公司附近步行时,遭到两名巫裔劫匪抢走斜背包。
根据被告向警方的投报,事发当时,两名乘坐国产奔舒那轿车的巫裔劫匪突然在他身边停下,续而抢走他的斜背包。被告指本身没有受伤,但是被抢走放在背包中个人身份证件,及属于公款的7000令吉现金。
警方调查后觉得事有蹊跷,于13日上午10时逮捕被告归案,经进一步问话后,被告终承认私吞7000令吉的公款,该笔公款本来是用作支付公司办公室的租金。
被告今日身穿粉红色上衣上庭面控,一脸神色憔悴。被告被控向警方提供虚假资料,抵触刑事法典182条文(蓄意提供虚假情报),一旦罪成可被罚款2000令吉,或判监6个月,或两者兼施。
假冒警员被捕
无论如何,推事诺艾达在聆听控状及被告俯首认罪后,基于被告为初犯因此只罚款被告400令吉。
另一方面,两名巫裔青年阿末莫哈末(30岁)及翁姑拉查利(32岁)则因被控于本月12日,在士姑来一带因假冒警方人员而遭到警方逮捕。
上述两名被告的行为触犯刑事法典170条文(冒充公务员),一旦被告定罪可被判至少两年监禁,及5000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
两名被告在庭上俯首认罪,被推事诺艾达各判罚款15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金需以4个月监刑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