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3日讯)柔佛罗里同业公会控诉,陆路交通委员会(SPAD)对于罗里业者的违例事项罚款制度不明确,5名触犯不同违例事项的罗里业者,被判3万令吉高额罚款。
柔佛罗里同业公会会长陈文雄指出,5名罗里运输业者本月19日,分别因为没有遮盖车斗、帆布破裂及罗里超载等问题,皆遭到法庭判处3万令吉的高额罚款。
“不管是没有遮盖车斗,还是帆布破裂,或罗里超载,陆路交通委员会都只是援引同一个法令来取缔违例者,而且罚款的数额都是一样的,这样不仅有欠公平,也相当没有制度。”
陈文雄是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反映上述事件。
出席者包括该会会务顾问廖维新、秘书黄贞顺、财政李国萍、理事林为享、会员侯金兴及会员林旌劼。
陈文雄进一步指出,上述罗里业者触犯2010年陆路公共交通法令第57(1)(b)条文,他们可在上述法令第57(3)条文下定罪,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万令吉。
“上述法令对罗里运输业者的打击相当大,陆路交通委员会应当拟定一项透明化的违例事项,详细列明超重或是超速时的罚款数额。”
他强调,他并非是要袒护违例者,3万令吉罚款对于上述罗里业者来说是一个相当严重的惩罚,当局应该针对违例者所犯下的错误来斟酌判刑。
盖章收费不合理
另外,他表示,陆路交通委员会从去年开始,要求每一名罗里业者必须将罗里执照影印本拿到该委员会盖章之后,放在罗里,以方便检查,但是该会却要征收每份10令吉盖章费,他认为相当不合理。
他指出,他过去曾针对上述的问题,与陆路交通委员进行对话,但上述问题依然无法得到解决。
“我在近期会再度针对上述问题,向该委员会反映,希望该会能够拟定一个判刑标准,以避免出现轻罪重判,或重罪轻判的情况。”他呼吁,罗里业者注意超载的问题,并且遵守交通法令,以避免发生交通意外。廖维新表示,许多罗里业者都是属于中小型企业,3万令吉的罚款对他们而言,是非常严重的打击,况且罗里运输业对我国的经济有贡献,政府应该给予更多的协助与津贴,而不是打压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