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日前,3名警员知法犯法,在取缔非法外劳行动中偷走一名店主8万5000令吉现款。后来,他们于今日在地方法庭被控罪,并在法官艾娜阿扎哈拉宣读控词后,他们均不认罪。
这三名警员分别为:莫哈末哈菲兹(30岁)、莫哈末阿迪莫哈末扎菲利(35岁)以及26岁的莫哈末阿米鲁。
控词中表示,他们三人企图在位于隆市富都港(Lebuh Pudu)附近的一所营业场所,盗窃属于NGWE Gabar有限公司的钱财;而这项指控是根据《刑事法典》第380条文所提出。如若罪成,他们可被判处最高10年的监禁。
对此,副检察官依扎阿米尔也出庭审理这起案件;而莫哈末阿迪及莫哈末哈菲兹的代表律师为阿迪祖卡奈因。至于莫哈末阿米鲁的代表律师则为凯鲁妮莎阿兹哈拉。
这起案件将于2月6日过堂,法庭也允许这三名被告以1万7000令吉,并有两名本地人作为担保人。
早前,吉隆坡总警长拿督阿劳丁发文告指出,警方于22日凌晨12时36分接获民众投报,指警方拉队到隆市富都巷进行取缔行动后,店内8万5000令吉现款遭不明人士偷走,而警方也立刻派员展开调查。
后来,警方逮捕这三名被告后,共查获了6万3500令吉现金、一辆Myvi轿车、两部手机以及购买轮胎和维修车辆的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