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湖29日讯 ) 与妻子发生口角愤怒至极持利器刺死对方,中年挨告罪成监禁14年。
斗湖高庭审理结案,法官拿督林学能博士认为56岁的被告不能逃脱误杀嫌疑,判如上述。
被告于6年前因为怀疑妻子与人有染,询问引起口角而下重手杀人。
他的刑期从2019年2月4日被捕日起计。
法官在判词中指出,经过审理及聆听控辩双方陈词,被告罪状明显,为了公众利益而作出判决。
根据控状,被告于2017年1月22日凌晨4时,在沙巴仙本那甘榜边记巴高一间无门牌的屋子,刺死本身妻子,干案后他畏罪潜逃,两年后终被捕归案。
原本他是在刑事法第302谋杀条文下被控,后来检察署降刑以刑事法第304(a)误杀条文控告他,罪成最高监禁30年及罚款而逃过死刑。
此案由副公共检察司胡曼侯赛因主控,辩方律师郑国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