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9日讯) 分别担任帮佣及园丁的印尼籍夫妇3年前因心生不满,残忍杀害73岁华裔女雇主,今日在新山高庭审讯时改口认罪,法官择定案件12月11日下判。
现年23岁的两名印尼籍被告依卡丽亚和巴托罗缪斯,被控于2020年3月17日,傍晚5时,在士乃一间度假村内的住家杀害73岁的刘延娜(译音),上述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一旦罪成,可被判死刑,或监禁最少30年至40年,以及鞭笞12下。
在审讯时,法庭依照程序播放闭路电视所拍到的案发经过画面,出庭聆审的死者家属们难忍悲痛。
案情显示,两名被告趁著刘延娜在休息时用小型尖锄头重击其后脑勺,随后拿走她的休旅车钥匙和手机,开车前往吉隆坡和朋友会合寻找新工作。
两名被告是在雪州白沙罗一家餐馆被警方逮捕,死者解剖报告显示,其头部有多处刺伤伤口导致死亡。
此案主控官为莫哈末沙菲克,被告代表律师为黄培玲(译音)和S.瑟维。
黄培玲总结陈词时要求,法庭判处两被告30年监禁的刑罚,因为两名被告也是被无执照中介欺骗,也是贩卖人口的受害者。
她说,两名被告曾被承诺将可在砂拉越和吉隆坡工作,在发现工作告吹后,想要返回印尼,但是中介不允许,还威胁两名被告赔钱,最后被安排前往老妇人住家担任园丁和女佣的工作。
“两名被告称,他们在老妇住处遭受身体和精神上的折磨,包括不给食物,还被指示只能住在住家外的亭子里。两名被告已经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忏悔,因此我请求法庭判处最少30年监禁,让他们有生之年可以返回印尼,与家人团聚。”
主控官认为,遭受折磨和奴役并不是一张通行证,让两名被告将法律握在自己手上,更别说残忍地杀害别人。
据了解,老妇家人因拨打老妇手机无人接听,因此揭发这起命案。死者呈坐姿毙命在客厅的电动按摩椅,警方在案发现场搜出锄头等凶器。
两名嫌犯在干案前,甫为老妇工作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