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种23日讯)一名女子早晨一边做家务一边听歌,相信是因为音量太大声的缘故,引起邻居不满,遂而打伤女子,导致女子的右手臂瘀青一片,无法抬起重物!
受害女子郑玉梅(56岁)今早在民政党雪州公共投诉局主任林华正陪同下召开记者会,喊话希望打伤她的男邻居,可以赔偿她医药费。
郑玉梅表示,她是于4月17日早晨在家做家务时一边播歌,不料却引起30多岁的邻居不满。
“我一般在早上7或8时在做家务时会播歌,可能当天我播得比较大声,就引起对面的邻居的不满。”
“邻居当时找上我时对我破口大骂,我们两人接著就争吵起来,后来邻居就把我的右手臂打到瘀青,整个过程仅有半小时。”
郑玉梅指出,当天她被打伤时就马上去报警了,警方建议她第二天去验伤检查。
“医生是有帮我检查是否还有其他部位受伤,所幸的是其他的部位都没有受伤,只是右手臂有一片淤青及骨裂,而且无法擡起重物。”
郑玉梅透露,警方随后有找上邻居录口供,虽然邻居表示没有把她打伤,但答应愿意赔偿她医药费,不过直到现在却没有作出任何赔偿。
“警方有找邻居录口供,但他对警方说并没有把我打伤,但愿意赔偿我医药费。”
“然而,现在距离案件已发生有一个月的时间,到现在他都没有赔偿我任何的医药费,我一直询问他,他都一直拖我。”
她指出,她被打伤的那天是没有闭路电视及任何证人在场,而且被打伤后3天,她就发现自己的车轮胎被人放钉子。
“我当天被打伤时没有闭路电视及任何证人在场,所以警方有点难去处理。”
“不过,我在被打伤后的3天,我发现我的车轮胎前竟被人放钉子。”
她希望透过这场记者会能够让邻居赔偿她医药费,毕竟医药费对于她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医药费大约要3000多令吉,因为现在我没有工作,所以我希望我的邻居能够为他的行为负责任,赔偿我这笔医药费。”
“我也希望警方能够认真看待此事,因为此事对我不公平。”
询及邻居是否曾做过其他过分行为时,她表示,邻居曾乱停车子及向她家抛掷鞭炮引起她的不满。
“他之前有曾乱停轿车在我这里,而且新年时期曾丢鞭炮到我家来,让我不满。”
民政党雪州公共投诉局主任林华正表示,打人的行为已抵触了刑事法典,他会把此事投报到武吉安曼全国警察总部。
“男子殴打事主,其实已抵触了刑事法典,我们民政党将会把此事投报到武吉安曼全国警察总部,以让他们持续跟进此案。”
“无论如何,我们也会尝试聘请律师,以帮助事主。”
林华正希望,透过新闻报道能够让该名男子关注并与事主协商以解决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