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3日讯)4名青少年涉嫌在上周六举行的霹雳足球俱乐部,对垒雪兰莪足球俱乐部的超级联赛制造骚乱,于今日被提控上怡保推事庭,所有被告一致认罪后,3名被告各被判罚款2000令吉,另一名未成年少年则被允许保释。
4名被告为莫哈末艾曼(21岁)、莫哈末阿米鲁(26岁)、莫哈末哈央(20岁),以及一名17岁8个月的未成年被告,他们均是霹雳队的支持者。
控状指4名被告于上周六晚上9时17分左右,在霹雳体育场内制造骚乱,抵触刑事法典第147条文(制造骚乱),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聆听控状以后,表示理解控状内容,并在推事布妮塔的面前承认有罪。
推事于是判首3名被告罚款2000令吉,如果无法缴付罚款,将被监禁3个月作为代替。
至于该名未成年被告,推事并未宣判任何刑罚,而是允许该名少年在父母或监护人作为担保人的情况下,以1500令吉保释。
同时,推事定6月28日重新过堂,以取得社会福利局针对该少年的品行报告。
此案主控官为纳斯鲁尔哈迪副检察司,4名被告的代表律师均是来自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的律师罗伯干纳拉詹。
早前,媒体报导在上周六举行的霹雳足球俱乐部对垒雪兰莪足球俱乐部的超级联赛,发生支持者制造骚乱事件。
社媒流传的视频显示,骚乱大约在开赛第24分钟时在观众席发生,一群相信是主队的支持者,不知何故突然向客队支持者发难,在场的警员阻止不及,两方发生肢体冲突。
不过,现场骚乱局面最终受到在场执勤的警队控制,而警方也在过后逮捕4名青少年男子协助调查。
与此同时,在该场比赛中,东道主的霹雳队,以0比4败给雪兰莪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