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9日讯)今年服刑后出狱的男子再度犯案,冒充律师到处诈骗及偷窃,今日被控4项控状后俯首认罪,最终被法庭判处监禁1年6个月及鞭笞3下。
被告马尼雅拉桑(28岁)来自拉律马登浮罗丹绒,在今早被押往太平第一及第二推事庭面对4项控状时认罪不讳,每项罪名被判监禁1年至1年6个月,总共判监5年。
由于被告的监刑是同期执行,所以被告只须坐牢1年6个月,此外,其中3项罪名各加鞭笞一下,被告将被鞭笞3下。
根据控状,被告面对3项《刑事法典》第420条文(欺骗及不诚实引诱移交财物)及1项《刑事法典》第380条文(住处偷窃)的控罪。
第一控状指被告于今年8月8日下午5时,在甘文丁高尔夫球俱乐部范围内的公寓,冒充律师以引诱占德仁移交882令吉作为一宗不确实的民事案辩护费用,触犯《刑事法典》第420条文,被判监禁1年及鞭笞1下。
第2控状指被告于今年8月12日,在甘文丁高尔夫球俱乐部范围内的公寓,引诱占德仁移交2234令吉作为一宗不确实的民事案辩护费用,触犯《刑事法典》第420条文,被判监禁1年6个月及鞭笞1下。
第3控状指被告于今年6月24日冒充餐饮业负责人的孩子,向一名订餐的男子巴拉姆甘索取500令吉汇款,触犯《刑事法典》第420条文,被判监禁1年6个月及鞭笞1下。
第4控状指被告于今年5月2日至5月5日,在甘文丁第3巷住家内偷窃2条价值1万3000令吉的金链,触犯《刑事法典》第380条文,被判监禁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