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11日讯)一名威中卫生局官员涉嫌滥权,推荐胞弟的消毒服务公司提供总值2万5887令吉的清洁用品予卫生局,共面对8项贪污控状。
39岁被告苏玛迪今日在北海反贪会特别法庭面控后,否认所有8项控状的罪名,并要求审讯。
首控状指被告于2016年3月8日,在威中卫生局办事处滥权,推荐胞弟拥有的一家消毒服务公司,在采购单上提供价值5200令吉的垃圾袋予该局。
次控状及第3控状指被告在同日同地,推荐胞弟的公司提供价值3840令吉及2210令吉的清洁用品予该局。
第4控状指被告于上述日期及地点,推荐胞弟的公司在采购单上提供2640令吉的5公升洁净喷雾罐予该局。
第5及第6控状则指被告于2016年8月1日至9日期间滥权收贿,推荐胞弟的公司在采购单上提供价值1639令吉及5080令吉的日常用品予该局。
第7及第8控状是指被告于上述日期,推荐胞弟的公司在采购单上提供价值3220令吉及2058令吉的清洁用品予该局。
被告此举已抵触2009年反贪委员会法令23(1)条文,并可在第24条文下被判刑。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坐年不超过20年,及罚款不少过贿赂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法官阿末阿查哈批准被告以1万令吉保外候审,并谕令被告每月必须到槟州反贪委会报到,同时在审讯期间交出护照让法庭保管。
此案主控官是瑟娃吉妮副检察司,而被告的辩护律师是洪春本。法官择定案件于4月13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