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11日讯)一名49岁孟加拉籍劳工试图贿赂警员150令吉,被判监禁两个月及罚款1万令吉。
在家具厂工作的被告查希尔,被控于今年2月21日晚上7时50分至8时15分,在北赖新路一带试图贿赂一名警员。
控状指被告在上述日期与地点,通过其友人米亚萨淡向一名警员行贿150令吉,作为释放两人的条件。当时,被告被发现没在公共场合妥当佩戴口罩,而其友人则没有护照。
被告此举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17(b)条文,并可在24条文下被判刑。罪成可被判坐牢不少于20年,及罚款不超过贿赂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在被告认罪后,法官阿末阿查哈宣判被告监禁2个月及罚款1万令吉,倘若被告无法缴付罚款,则以坐牢两个月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