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沙9日讯)6名巫裔男子涉嫌轮奸年仅13岁的少女,今日遭警方押往法庭面控时皆不认罪,获法庭允许保外候审,案展4月19日过堂。
6名被告分别是莫哈末祖海卡(19岁)、莫哈末沙法兰(19岁)、莫哈末赛夫(21岁)、莫哈末法古(29岁)、拉扎里(49岁),以及诺丁(59岁)。
其中,莫哈末祖海卡共面对2项控罪,即是在今年2月6日晚,以及2月7日的下午于高乌甘榜亚逸巴纳斯的一间住家内,性侵一名年仅13岁的少女,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一旦罪成,将面对最高20年监禁或鞭笞。
至于被告莫哈末沙法兰、莫哈末赛夫及莫哈末法古则被控于今年2月7日,凌晨12时30分至下午5时期间,在同样地点性侵同一名未成年少女,各在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下,面对一项控状。
此外,被告拉扎里被控于今年2月6日,晚间9时至隔日下午5时之间,在同样地点性侵同一名未成年少女,进而抵触2017年儿童保护法令第14(a)条文,一旦罪成也将面对最高20年监禁或鞭笞。
最后一名被告诺丁所面对的控状,则是于今年2月6日的晚上11时10分,在相同地点性侵同一名未成年少女,抵触了2017年儿童保护法令第15(a)(i)条文。
然而,6名被告在聆听各自的控状后皆拒绝认罪,他们的代表律师蓝吉星向法庭求情后,法官罗海达允许莫哈末祖海卡与拉扎里各以8000令吉及2名担保人保释外出。
其余4名被告则需缴付7000令吉保释金及2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此案主控官为阿菲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