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9日讯)涉及虐狗的75岁华裔老翁今日在北海法庭面控时否认有罪,案展4月13日过堂。
被告黄亚烈(译音)被控于去年10月24日晚上10时30分,在拉惹乌达丹绒英达花园屋后的水沟,使用一个竹竿戳伤一只狗左眼下方,造成它的痛苦。
此举抵触2015年动物福利法令第29(1)(e)条文,同时可在第29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被告可面对不少过2万令吉罚款,或最高10万令吉罚款,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身穿白色衬衫、黑色长裤和包鞋的被告于今早8时36分,由亲友陪同现身北海法庭。
被告面控时否认罪名,法官诺艾妮批准案展4月13日。
此案主控官是罗兹曼,而被告代表律师是林敬宏(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