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丁宜4日讯)两艘油槽船船长被控在我国海域非法停泊,并进行船对船非法输送燃油活动,昨日遭哥打丁宜推事庭判处罚款合计14万令吉。
这两艘油槽船为科摩罗注册的MT Tiana和我国注册的MT Nadezhda,两艘油槽船船长被控于今年10月14日,在丹绒素里里以北13.2海哩处,非法停泊和进行船对船非法输送燃油活动。
大马海事执法机构是在案发当日展开的“功劳行动”中成功截停这两艘船只。
两名船长是在1984年石油法(安全措施)第9(3)项条文和1967年税关法令第49(3)项条文下被控,各被判罚款7万5000令吉和6万5000令吉。
本案由推事莎丽花审理,主控官是莎查娜副检察司。
本月1日,MT Nadezhda的船务代理公司被控和船只经营者同谋,船务代理承认指控,被哥打丁宜地庭判处罚款3万5000令吉。本案由地庭法官莎拉华蒂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