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巫3日讯)男子在社交媒体面书上以推销汽车为名,在砂州各地行骗,最终在今日在法庭上面对11项诈骗及2项不诚实挪用他人钱财的控状,认罪后被判坐牢5年8个月及10下鞭笞。
他在明天还会在诗巫第二推事庭,面对其他的诈骗罪控。
被告瓦伦丁恩彭尼,他在民都鲁、成邦江、三玛拉汉地区都涉有案件。
他于今年9月14日在诗巫两间推事庭共面对21项诈骗罪控和2项不诚实转移或隐藏他人钱财罪控,惟当时他不认罪。
被告今日在第一推事庭面对13项罪控时,改变初衷表示认罪,并被判处上述的处罚。在今日的案件中共6名受害者,涉及款项达8720令吉。
首2项罪控指,他于今年5月23日上午10时及6月10日下1时15分,分别在一公司及一银行不诚实转移一名24岁男子的500令吉及520令吉。
此举被控抵触刑事法典424条文,不诚实转移或隐藏他人钱财罪控。另外11项罪控指,他在今年被告在今年3月21日至6月28日期间,自称是汽车销售员分别11次欺骗5名受害者,欺骗的款项为50令吉至2000令吉不等,共872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