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士打3日讯)5名男女包括仲介、医生、婴儿生母等,涉嫌贩卖婴孩及伪造婴孩出生文件被控上庭。
他们皆否认罪名,获准以共15万3000令吉及各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案展明年1月5日过堂。
其中两名被告赛(52岁)及叶国良(59岁)是夫妇。他们控于今年2月28日晚上7时, 在亚罗士打甘光暹以剥削为目的,贩运一名3个月大婴孩、转移孩子的监护权以换取金钱,因而触犯2001年儿童法令第48条文,可在2007年反贩卖人口及反贩运移民法令第14条文被处罚,并可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
一旦罪成,可被监禁不少过3年但不超过20年及罚款。
另一名被告黄慧湘(30岁,婴儿生母)被控于今年2月28日晚上7时,与被告赛及叶国良合谋,在亚罗士打甘光暹以剥削为目的,贩运一名3个月大婴孩,因而触犯2001年儿童法令第48条文。一旦罪成, 可被监禁不少过3年但不超过20年及罚款。
被告杨锦辉(51岁,医生)则被控于今年2月24日下午3时,在一家医院伪造婴儿报生纸,以作为贩卖人口用途,因而触犯2007年反贩卖人口及反贩运移民法令第18条文。一旦罪成,可被监禁不超过10年及罚款不少过5万令吉但不超过50万令吉。
被告林世伟(37岁,经理)被控于今年3月1日下午3时30分,在安南武吉国民登记局,在有理由相信有关文件是伪造婴儿出生登记表格的情况下,欺诈性将其作为真实文件使用,因而触犯刑事法典第471条文(伪造文件)。一旦罪成,可被监禁最高7年及罚款 。
另外,赛、叶国良与杨锦辉被控于2014年1月22日晚上7时24分,在一家医院伪造婴孩报生纸,以达到欺诈目的,因而触犯刑事法典第468条文(为欺骗目的而伪造),可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被监禁不超过7年及罚款。
被告赛与叶国良也被控于2019年9月22日下午6时45分, 在一间庙宇,以剥削为目的贩运一名出世仅4天的婴孩、转移孩子的监护权以换取金钱,因而触犯2001年儿童法令第48条文。一旦罪成,可被监禁不少过3年但不超过20年及罚款。
被告杨锦辉也被控于2019年9月19日下午6时55分,在一家医院伪造婴儿报生纸,以作为贩卖人口用途,因而触犯2007年反贩卖人口及反贩运移民法令第18条文。一旦罪成, 可被监禁不超过10年及罚款不少过5万令吉但不超过50万令吉。
5名被告对11项控状皆否认罪名,案件择定明年1月5日过堂。
其中被告夫妇赛及叶国良的保释金是8万8000令吉、医生杨锦辉的保释金为3万8000令吉、黄慧湘的保释金为1万5000令吉,而林世伟的保释金为1万2000令吉。(以上人名皆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