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4日讯)警方日前捣破的“Ayip Gagap”偷摩哆党,该案主谋今日连同另2名嫌犯共面对12项控状,其中主谋独自面对9项控状,3名被告皆在庭上否认有罪。
3名被告分别是主谋莫哈末法力加尼(24岁)、依斯瓦迪(32岁,军人)以及法利斯艾沙(27岁),被告们分别在爱极乐第二推事庭及第四推事庭面控。
被告莫哈末法力加尼被控于2018年6月27日至今年10月30日期间,抵触刑事法典第411条文((藏有赃物)、第379A条文(偷窃交通工具)及1955年微型罪案法令第29(1)条文(拥有来历不明之物)。
与此同时,莫哈末法力加尼也因没有给予警方合作,加上无法出示身份证,抵触刑事法典第186条文(妨碍警方执法)与1990年国民登记条例第25(1)(a)条文。
至于次被告依斯瓦迪面对2项控状,被控于11月2日下午4时20分至5时45分之间丢弃及销毁偷窃物,抵触刑事法典第414条文(非法接收或私藏贼赃)。
第三被告法利斯艾沙被控于今年10月30日拥有一辆失窃摩哆,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411(藏有赃物) 条文。
3名被告在庭上皆不承认有罪,推事玛扎纳与推事莫哈末依兹万允许莫哈末法力加尼以6600令吉保外候审、次被告依斯瓦迪以2500令吉保释,及法利斯艾沙以1800令吉保外。
案件择定明年1月11日与1月26日过堂,莫哈末法力加尼的代表律师为拿督阿拉威拉仄,依斯瓦迪的代表律师为祖基菲里,上述所有案件由劳勿达玛芝蔓副检察司主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