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24日讯)太平“借”警车跨县案,巫裔犯人不排除是遭受失业及离婚的双重打击,以致一时失去理智,犯下偷窃警察多用途巡逻车的罪行。
太平警区主任奥斯曼助理总监指出,落网的犯人现居吉辇,之前曾在吉隆坡的杂货店工作,随后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失业,最近又与妻子闹离婚,离婚手续还在进行中。
他今日召开记者会表示,警方不排除犯人是因为面对生活上的种种压力,以致失去理智,进而敢闯警局偷走警车。
无论如何,他指警方已在昨日援引刑事法典第379(a)条文(偷车)将犯人提控上庭,对方在聆听控状后,也向法官表示明白及认罪。
“同时,法庭依据被告在庭上的精神状况,认为不需要将被告送往医院进行精神评估,案件将择日下判,最高刑罚是监禁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上述偷警车事件是于上周五(20日),上午约7时45分发生在太平警区总部,犯人当时将福特轿车停放在停车场后,趁警员启动警车时,偷偷驾走一辆本田思域警车。
然而,犯人在驾走警车的15分钟后,即在南北大道的甘文丁收费站落网,并向警方解释是为了要顺利跨县,所以才向警方“借”车。
此外,奥斯曼透露,警方盘问偷取警车目的时,犯人的说辞不一,初时表示是在前往吉隆坡途中,因没有跨县文件而在甘文丁收费站的路检处,所以听取警员的指示前往警局获取批准信。
“但是,被告在抵达警局后,却不是向警方索取跨县批准信,而是偷窃警车,至于前往吉隆坡的目的,则未有特别说明。”
他补充,犯人并没有任何犯罪记录,尿检也对毒品呈阴性反应,停放于警局内的福特轿车也是注册在嫌犯名下;同时,警方也会调查当时准备驾驶失窃警车,外出巡逻的警员是否疏忽职守,若证实犯错将会进行纪律处分。
“当时,该名巡警启动警车引擎是为了热车,以准备在上午8时出外巡逻,所以才会让被告轻易驾走警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