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9日讯)大耳窿非法放贷给26岁失业瘾君子后,追债不成反而挟持、禁锢及殴打,甚至威胁和恐吓借贷者哥哥,不还钱就将借贷者置于死地。
威北警方最终成功捣破双溪大年的非法借贷集团基地,并逮捕5名华、巫、印男子归案。
威北警区主任诺再尼助理总监指出,本月6日下午3时,巫裔事主在威北打昔汝莪住家内接获一名华裔男嫌犯的来电,指事主的弟弟在他们手上,因为欠下3000令吉的债款,并给予事主折扣,替弟弟还1500令吉的欠款。
他说,下午4时10分,华裔男嫌犯使用另一个手机号码致电给事主,并让事主与弟弟对话后,表示如果不还钱,惟有把事主的弟弟给杀死。
“事主的弟弟乞求事主赶紧把钱还给放贷人,下午4时23分,事主再次接获来电,对方要求事主还2000令吉的债款,欠债问题将被获得解决。”
他说,事主当时很害怕,与此同时又感到可疑,因为事主的弟弟是一名瘾君子,于是赶紧前往警局报案。
逮捕5男子
他说,隔天下午4时半,警官尤索夫率领反风化、肃赌及私会党取缔组(D7)警员到双溪大年的打曼德里玛(Taman Delima)一间住宅内逮捕了5名涉案男子,分别是3名华裔男子、1名印裔及1名巫裔男子,同时拯救了上述受害者。
“落网的5名男子当中,其中3名华裔男子分别有1至3宗犯罪前科;印裔男子涉及7宗犯罪前科;巫裔男子没有犯罪前科,他们以双溪大年的住宅充当‘办事处’,一般相信这批人在威北一带也设立类似的办事处。 ”
他说,受害者当时被捆绑双手,身上有被殴打的伤痕。
“警方在事发地点起获大批的利器,提款卡和手机卡,相信提款卡属借贷者所有。”
他表示,5名男子之中,23岁男子为首脑,这批人的基地虽在吉打双溪大年,但放贷的对象以威北人较多。
“如果不还债款,将挟持、禁锢及殴打,威迫借贷者的家人还钱。”
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85条文(试图勒索以致令人陷入恐惧中)以及1958年腐蚀物、爆炸物及危险武器法令第7条逮捕上述男子,在385条文下,一旦罪成将被判最高监禁7年、罚款或鞭笞,或其中任何两项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