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4日讯)6名孟加拉男子在我国进行非法放贷生意,利息高达10%,今日在麻坡推事庭面控时,俯首认罪,各被判罚款2500令吉。
6名被告包括胡赛(40岁)、阿末卡比(29岁)、沙利夫(29岁)、伊斯兰(29岁)和阿末胡赛益(29岁),6人在聆听控状后,向承审推事苏扎娜表示认罪。
根据控状指出,6名被告被控于今年11月6日,下午4时30分,在麻坡峇吉里路从事非法放贷。上述行为抵触1951年借贷法令第29AA条文 ,上述条文可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两年,或罚款最高2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案情显示,6名被告向外劳提供非法放贷服务,利息为10%。被告要求借贷者交出银行卡,并提供密码,以便每月摊还借款。
警方接获情报后展开突击行动捣毁放贷集团,逮捕6名外籍男子,并起获187张借贷者的银行卡。
此案主控官为诺阿奇拉,6名被告的代表律师为峇拉和邓景恒(译音)。
推事聆听双方陈词后,判处6名被告各罚款2500令吉,若无法偿还,将以监禁3个月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