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4日讯)失业男子在警局被扣留期间,涉嫌打伤警员及破坏扣留所的地板而面对两项控状,惟今日被控上爱极乐法庭时不认罪,获准以5000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法庭择定此案于10月19日过堂。
被告为28岁的赛夫阿兹拉。第一项控状指,被告于今年8月9日晚上8时30分,在甲中央警局扣留所被发现踢一名警员的肋骨处,导致对方的肋骨导致对方骨折。
被告此举已抵触刑事法典第333(严重伤害执行任务的公务员)条文。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10年及罚款。
第二项控状则指被告在同个地点及时间,将扣留所的地板拔起并拗断,导致损失25令吉。被告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427条文。
在此条文下,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长达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庭上否认有罪,并在求情时要求有关当局依法办事,仔细调查此事。因新冠肺炎疫情,他失业,需要负责父亲、妻子及3名孩子的生活费,希望可降低保释金。
此案由副检察司布德丽诺娜迪雅主控,她建议推事让被告以1万5000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释。
推事是张素瑜听了被告的求情后,允许被告以5000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释。此案定于10月19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