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6日讯)狗只冲出家门咬伤工厂女工一案,狗主今日被控疏于看顾动物并导致他人受伤,他俯首认罪,被控罚款2000令吉。
根据控状,于7月27日晚上9时30分,在丹绒米雅柏达纳花园某住家单位,被告刘世海(译音,43岁)所饲养的狗咬伤一名23岁的外籍女子,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289(疏于看顾动物并导致他人受伤)条文。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监禁6个月,或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推事莫哈末依兹万面前认罪。此案主控官拉乌达玛兹曼副检察司建议给予严厉的刑罚。
其代表律师苏廉德兰求情时指出,指被告对此事感到抱歉,曾要亲自向伤者道歉,但目前未有机会见到伤者。
他说,事发地点为被告所租的住家单位。被告平时都有为狗系上铁链,惟事发时铁链不知何故断裂,加上住家的篱笆门开著,狗才会有机会跑出家门。
他也说,被告只有小学六年级的学历,是一名船夫,之前主要载送旅行社的游客进岛。不过因新冠肺炎疫情,目前转做兼职,靠捕鱼及卖鱼维生,月入1500令吉,必须照顾年迈的父母。
莫哈末依兹万提醒被告必须尽狗主的责任,给予所饲养的狗妥善的照顾及管教,并宣判罚款2000令吉,若被告无法缴付罚款,则需坐牢3个月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