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影6日讯)“华裔狼父强奸女儿迫妻女卖淫案”,4名外籍被告因不谙马来语及英语,法庭也没有合适翻译员,因此法官决定将提控程序展延至8月12 日进行。
据悉,这4名被告年龄介于29至35岁,分别是莫哈末哈丘安华(巴基斯坦)、阿斯塔甘(巴基斯坦)、莫哈末苏哈禾山(孟加拉)及尤萨(巴基斯坦), 他们周四面控时,向法官表示不明白控状内容。
法官莫哈末卡立最后决定,将提控程序展延至8月12日进行,待法庭安排到合适翻译员后才进行。
这起案件是在7月12日,由受害少女的阿姨向警方投报揭发,现年43岁的嫌犯从5年前开始,将妻子当作赚钱工具,自己则当皮条客拉拢外籍嫖客,让妻子 为后者提供性服务。
嫌犯随后变本加厉,强奸亲生女儿,并将逾20名嫖客带回家,逼迫女儿提供性服务。 受害少女目前交由社会福利局官员照料,直到案件调查完结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