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日讯)“巫裔情侣把胎儿尸体丢弃在化粪池”案中的年轻女子今日被控上马六甲爱极乐法庭,被告当庭哭诉失去工作及家人,对本身的行为感到后悔,并在推事面前俯首认罪,被判坐牢6个月。
根据控状,来自双溪南眉的被告诺法汀(23岁)于今年6月7日凌晨12时30分,在甘榜干浪某住家单位,与男友把一具7个月大的婴尸弃置在住家后的化粪池内,抵触刑事法典第318(隐瞒出世、秘密弃尸)条文。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面对最高2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推事莫哈末纳兹霖面对俯首认罪,同时泪洒法庭。莫哈末纳兹霖在宣判被告坐牢6个月,希望此判决可作为社会借镜,同时劝请被告在服刑期间自我反省。此案由安妮丝娜祖娃副检察司主控。
根据案情,涉案的女被告是在今年6月位于武吉峇鲁的租屋内,服食从网上购买的堕胎药,随后把不足月的婴尸交给25岁的男友处理。警方在女被告的男友住家后方的化粪池内,寻获婴尸的双脚、双手及部分身体的碎尸。
女被告的男友已在今年6月26日被控上庭,承认把该尸体丢弃在甘榜干浪住家的化粪池内,被法庭宣判监禁12个月及罚款150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