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青年赴首都求职,但疑似误入涉及不法勾当公司,入住员工宿舍当晚随即被捕,迄今10日间已辗转遭到不同州属共计5间警局扣留,家属盼无辜亲人能尽速获释。
来自霹雳安顺的一名21岁男子,因心系受新冠疫情冲击的家中西餐厅事业,于是被网上薪资逾4000令吉的客服职缺吸引,并与友人于上周一(22日)迁入员工宿舍,准备隔日正式上班。
岂料周二,他与友人还有另两名已入住员工宿舍的职员,4人均是20岁出头的男生,遭登门的武吉安曼警方突击取缔,更在其中一人背包中发现20馀张提款卡,当场逮捕后随即移送到十五碑警局拘留,接著再被转移到多州警区扣押,迄今10天内已辗转到过隆森柔霹,共计5间警局。
当事人父母聘请的代表律师黄家辉表示,青年周二被捕后,理应24小时内获释,但十五碑警局却申请延扣至周五,好在律师极力争取,地庭方以证据不足,回拒了进一步延扣申请。
“但同天的傍晚5时许,当事人的父母却被告知不能与孩子或检察官见面,取而代之的是其子将被移送到森州芙蓉警区,至于其他详情则不得而知。”
他说,青年在芙蓉警区拘留一天后,再移交到柔佛北区警局,及居銮警局各拘留了2天,如今则身在霹雳怡保警局遭扣留。
“据悉,除了十五碑警局外,其他警局都不曾提出延扣申请。其实,不延扣意味著警方证据不足,若有实证大可延扣甚至提控,否则理应释放该青年。”
黄家辉是于今日上午连同当事人父母,在甲洞国会议员林立迎及行动党联邦直辖区公共投诉局主任游佳豪协助下,召开记者会时,如是表示。
黄家辉也质疑,警方不断把被扣留者转移警局,这种做法是否合法;在定罪前警方应以“无罪”推定4名被捕男子、并给予他们聘请律师的辩护权利、了解调查过程和目的,及尊重被捕者的权益等。
“我们的要求就是、立即释放,否则就提控被捕者、允许父母及律师会面,及停止移交到其他警局,检察官可汇集所有投诉,集中在武吉安曼警局处理。”
此外,当事人的46岁父亲王国忠也表示,孩子无辜被捕逾一周,这间中不得见面令他十分担忧,冀警方能谅解疫情期间,兜转在各警局间的风险,尽快释放他的孩子,若有必要他们一家人都愿意配合,定时到警局报到。
而当事人44岁母亲高美华则阐述,儿子从十五碑警局移送芙蓉之际,曾看见他耳朵带著个冒血的伤势,也相当担心这段期间内,是否得到妥善的医疗处理。
游佳豪建议父母们,尽可能关注孩子的动向,尤其在行管令期间,经济吃紧的年轻人更是容易掉入这类的陷阱中,而林立迎亦针对此事,致函全国警察总长丹斯里阿都哈密,冀能圆满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