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讯)前律师被控盗用客户45万6825令吉款项,周四被带上吉隆坡法庭面控失信罪名时不认罪,法官准许被告缴付4万令吉保释金及1名担保人保释,案件将在7月10日过堂。
根据控状,现年42岁被告海扎都伊利亚,被控于2017年9月8日,在旺沙玛珠地区一间律师事务所,盗用客户45万6825令吉,用来购买店屋单位的定金,抵触刑事法典第409(失信)条文,若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鞭笞及罚款。
被告在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法官拿汀莎芭莉亚允许被告,以4万令吉保释金及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案件将在7月10日过堂。
另一方面,一名28岁华裔男子陈伟俊(软件程序员、译音),也因为在2016年10月1日,在无执照的情况下与他人收取定金,今日被带上吉隆坡法庭面控《2013年金融服务法令》第10条文,若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10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陈伟俊在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法官拿汀莎芭莉亚允许被告,以1万5000令吉保释金及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案件将在7月13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