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2日讯)涉嫌在短短6个月内,挪用法庭多达20万4070令吉的资金,前怡保地庭财务行政助理今早被控94项失信罪,惟被告否认有罪,获准以9万4000令吉保释,案展7月28日过堂。
此案的被告为印裔妇女凯甘查娜(40岁),她被控于2012年4月5日至10月25日之间,涉及失信94宗总额为20万4070令吉的法庭款项,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409(失信)条文。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将面对不少于2年及不超过20年的监禁,另加鞭笞及罚款。
被告今午在怡保地庭面控时,通译员共耗时约40分钟,一一读出94项控状,惟被告也对所有控状表示不认罪。主控官阿兹哈副检察司随即起身,建议法官将被告的保释金额定在6万7343令吉。
然而,被告的代表律师兰吉则向法庭求情,指被告患有精神疾病,2018年11月因健康状况而获准退休,退休至今都没有收入。同时,根据被告在去年8月19日的精神报告,被告需要定期前往医院复诊。
他也补充,警方在2012年10月接获投报后,每当传召被告问话时,被告都非常合作,未曾逃避调查,而且控状所涉及的款额也只是介于数十令吉至数百令吉,所以要求法官允许被告以合理的金额,或约2万令吉进行保释。
此时,阿兹哈则再度起身反驳道,被告所涉及的个别案件,不仅仅数十或数百令吉,有些案件更高达数千令吉,且所有失信的款项皆为政府的收入,因此不能轻视此案的严重性。
地庭法官诺拉茜玛经过考虑后,最终宣布让被告以每项控状1000令吉的保释金,即9万4000令吉保释外出,同时需要交出国际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