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林22日讯)涉嫌在社交媒体发表侮辱国家元首言论的23岁巫裔男子,今日在地庭面控时否认有罪,法庭允许被告以1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候审。
被告被控于3月4日中午1时,在居林新西园一间住宅通过“Mohd Syamir Sam”面子书账户,蓄意发表对国家元首不敬的言论,抵触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不当使用网络设备或网络服务),并可在233(3)条文下被定罪。
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成,最高可罚款5万令吉,或监禁一年,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可每日追加罚款1000令吉。
现年23岁的被告莫哈末沙米尔是一名厂工,他今日在庭内聆听控状后不认罪。
法官慕希里允许被告以一万令吉保释金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并谕令他每2周须到附近警局报到。此案定于7月22日过堂,以便给予时间进行委任代表律师和提呈相关文件程序。
本案主控官是卢伟明(译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