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勿22日讯)两名保安人员在运送巨款途中,监守自盗60万令吉巨款,却因耗费700令吉租房藏钱而东窗事发,因失信罪而被判监12个月和鞭刑1下!
两名被告,即29岁莫哈末拉扎里及26岁莫哈末阿斯米,双双招认团伙作案后,推事沙鲁哈欣便宣读上述判决,并即日起开始服刑。
根据控状,两名保安人员是于上周四晚(本月14日),与另外两名保安人员,从劳勿保安公司出发,运送4个装有巨款的袋子,回哥打白沙罗总公司时,偷偷撕破其中一袋中装满100令吉、总额60万令吉的小包,并放进自己的背包里。
后来两人用其中700令吉,在一家旅馆租下一周的房间,并把钱藏在其中的壁橱内;他俩最终在《刑事法典》第407条文(失信罪)下被提控,依据该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刑罚为10年监禁、鞭笞及罚款。
两名被告出庭面控时,皆无委任代表律师,但却以收入微薄,且家中还有妻儿老小需要照顾为由,要求轻判。尽管60万令吉的大部分失款最终失而复得,但为了警惕众人不要犯下监守自盗的行为,推事最终还是宣判两名被告监禁12个月和鞭刑1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