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2日讯)峇吉里大马皇家警察工程技术学院前助理机械工程师涉嫌逾18万令吉的洗黑钱活动,今日在爱极乐地庭面对9项控状时不认罪,获准以3万令吉保外候审,案件展至4月开审。
被告海鲁丁(44岁,来自双溪南眉巴里甘东)共面对9项控状,控状指被告于2017年1月至7月之间,在双溪南眉巴里甘东一间屋子,涉嫌从非法活动所获得的18万7898令吉20仙报酬,作为装修房子、安装冷气、购买罗里的用途,其中2万5000令吉则作为解决其涉嫌贪污事件的费用。
被告因而触犯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b)条文,可在相同法令第4(1)条文下判刑。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监禁不超过15年,以及被罚款涉及非法活动收益的5倍或500万令吉,视何者为更高。
被告聆听9项控状后,否认有罪,要求法庭审讯。
此案由来自反贪会的副检察司莫哈末法力主控,被告的代表律师为法依查。法官拿督纳西尔允准案件展至4月16日及17日开审。
由于被告曾于去年10月5日在马六甲法庭面对7项贪污控状,皆否认有罪,已缴付3万令吉保释候审,纳西尔亦允许被告所有案件被绑定共同审讯,并维持3万令吉的保释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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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禁锢13外籍女子进行卖淫 4男女今面控不认罪
(新山12日讯)4名男女涉及禁锢13名外籍女子进行卖淫活动,今日被提控上庭,由于控方仍需向受害者进行3天的录供程序,法官未订下审讯日期,4名被告获准以每人3万令吉保外候审,同时必须交出护照。
4名被告分别为40岁的刘美燕、22岁的陈伟祥、43岁的薛俊兴和45岁的陈兴华,他们今日上午被押往新山地庭面控,听取控状后,皆不认罪。
根据控状,4名被告涉及在今年2月16日,晚上8时35分,在丹绒古邦的一个建筑工地内,涉及禁锢11名越南和2名印尼女子以进行卖淫活动,触犯2007年反贩卖人口及反走私移民法令第12条文,并可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下同读。
4名被告面对13项控状。主控官阿菲雅在向法庭表示,因受害者需在本月25日至27日进行3天的录供程序,要求提供越南语翻译人。
她也说,被告要求保外候审,每项控状的保释金应订在2万令吉,即每名被告的保释金为26万令吉。另外,被告必须交出护照和不可再干扰受害者。
被告的代表律师玛兹里向法官法依斯求情,指4名被告的收入不高,尚有家人需要抚养,要求每人只需以2万令吉保外。
法官较后批准每名被告以3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侯审,同时必须交出护照和不可再干扰被安顿在安全屋的受害者。(人名皆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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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强奸10岁女儿 狼父判监80年50鞭
(古晋11日讯 )人神共怒!一名印尼籍爸爸被控多次强奸年仅10岁的女儿,共面对5项控状,被判监禁80年,鞭刑50下!
被告分别在2个地庭面控,在其中一个地庭,他共面对2项控状,各被判监禁20年和鞭刑10下,地庭法官道尔菲谕令监禁期同时执行,因此他在此案件下,需监禁20年和鞭刑20下。他在另一个地庭共面对3项控状,地庭法官贾讯针对他的每项控状判他监禁20年和鞭刑10下,同时也谕令此案件的监禁期分开执行,监禁期从另一个案件的监禁期后才开始执行,因此被告在此案件下,需在监禁20年后,再监禁60年和鞭刑30下。
此案被告为苏基曼(32岁),共面对5项强奸控状,分别在2个地庭被控。他在其中一个地庭所面对的3项控状分别指他在2015年3月份、2016年6月份、2018年6月份,在位于石隆门的住家内,强奸在2015年时,仅有10岁的亲生女儿。
他在此3个控状下,每项控状被判监禁20年和鞭刑10下。再此案件的3个控状下,监禁期分开执行,而此监禁期是在他在另一个地庭所面对的20年监禁后,才执行。因此被告在此案件下,需监禁60年和鞭刑30下。
此外,他在另一个地庭被控2项控状,分别指他在2019年2月20日,约晚上10时30分和2019年3月3日,约下午3时,在石隆门的住家强奸女儿。
他在此2个控状下,各被判监禁20年和鞭刑10下。此案件的监禁期同时执行,因此被告在此案件下,需监禁20年和鞭刑20下,监禁期从逮捕日算起。
被告此举抵触刑事法典第376B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于10年和不超过30年和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