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1日讯)外籍劳工提供“霸王车”服务,每月赚取多达1万至1万5000令吉收入,上述情况打击本地德士司机生意。
柔州陆路交通局执法官员接获本地德士司机投诉后,昨日在四湾岛展开突击行动,成功拦截11名涉及无本地驾照,却驾驶“霸王车”的尼泊尔籍和孟加拉籍外劳,起获和充公11辆仍拖欠银行贷款的汽车。
柔州陆路交通局局长拉扎里指出,上述突击行动是昨日中午12时45分展开,根据该局调查,初步怀疑四湾岛的“霸王车”有多达30至40辆,惟执法人员仅成功拦截其中11辆“霸王车”,因此突击行动仍会持续进行。
“11名被捕外劳没有本地驾驶执照,服务范围为边佳兰地区的工地和城镇,服务对象是在边佳兰地区工作的尼泊尔籍和孟加拉籍外劳。”
拉扎里今日在该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上述突击行动成果。出席者包括该局副局长阿兹米、执法主任菲道斯、执法单位组组长纳占、调查与情报组主任罗凯里及调查员莫哈末基迪尔。
拉扎里披露, 该局充公的1 1辆汽车皆拖欠银行贷款,相信是车主在无法缴交车贷后,以2000至3000令吉不等的便宜价格托售,企图逃脱汽车被充公的命运。
按月向乘客收费
“外劳购买汽车后,作为霸王车服务的工具,每日可为100至150人提供载送服务,每趟可载6至10人,按月向乘客收费,每人可收约100令吉车费。”
他说,当局已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26(1)条文(无持有驾驶执照的情况下驾驶)和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23(2)条文(错误使用驾驶执照)向有关司机和车主开出41张罚单。
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26(2)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300令吉至2000令吉罚款,或监禁不超过3个月,或两者兼施。
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23(2)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1000令吉至1万令吉的罚款,或监禁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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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登警方深夜突击 逮捕73名非法外劳
(沙登4日讯)非法外劳在巴刹摆摊卖菜情况严重!沙登警方深夜大阵仗派出55名警员,前往斯里肯邦安巴刹展开突击行动,逮捕73名非法外劳。
沙登警区主任伊斯玛迪助理总监指出,警方是于昨晚8时许,拉队前往斯里肯邦安巴刹展开“非法外劳行动”,当场扣留巴刹内107名男女外劳进行调查。
他说,这些外劳分别来自罗兴亚、孟加拉、印尼、印度、巴基斯坦和斯里兰卡。经调查后发现,其中73人无法出示合法入境文件,部分则逾期逗留。
“落网的73名外劳,其中50人来自罗兴亚、13人来自孟加拉及10人来自印尼。”
伊斯玛迪表示,警方目前援引1959/63年移民局法令第6(1)(c) 没有合法准证和第15(1)(c)逾期逗留条文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