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11日讯) 金正男命案主控官依斯甘达副检察司否认,控方是因为证据不足或无法追踪到证人,才决定撤销印尼籍被告西蒂艾莎的谋杀控罪。
他在庭外接受媒体询问时表示,总检察署收到许多代表西蒂艾莎所呈的陈情书,并仔细研究这些陈情书后,做出上述决定。
询及当中是否包括印尼政府所发出的陈情书时,依斯甘达说,他对此不知情。
“据我所知,是有人提呈了陈情书,而我们是在研究和审核陈情书后,做出这项决定。”
他说,总检察署是基于很多原因,才决定撤销该控状,而他无法再透露更多。
当记者进一步追问,是否是因为控方证据不足或无法追踪到证人,依斯甘达表示:“不,我们有(证据),也不是(因为无法追踪证人),我们有很多原因,而我不适合对此发言。”
另一方面,出庭聆讯的印尼驻马大使鲁斯迪吉拉纳在庭外,受询及他是否对此结果感到意外时表示,他坚信西蒂艾莎不曾犯罪,但基于对大马司法的尊重,印尼驻马使馆的职责是为她提供最佳和专业的法律援助。
“还有印尼政府,包括总统(的职责)是要确保她获释。”
询及西蒂艾莎的获释,是否涉及印尼政府努力的成果,他回应:“是的。”
“因为她(西蒂艾莎)是我们的孩子、女儿。所有印尼公民都是我们的孩子。我们为她提供最好的律师,再加上部长间和外交部协调。”
他认为,西蒂艾莎之后不会再被控上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