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13日讯)轰动全国的33亿沙巴水务工程舞弊案再有一人被控,前沙巴水务局副局长张志康今日被控上法庭,面对146项涉及3292万3000令吉的洗黑钱控状,惟被告不认罪。
现年52岁的被告张志康,是被控在2010年至2016年期间,在执行中央政府拨款的沙巴水务局工程中涉嫌滥权。
在146项控状中,有78项控状是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与反恐融资法令第4(1)(a)条文,被告是被控通过不合法活动取得70个土地的拥有权,而且是通过涉及1270万5203令吉的78项交易。
另有68项控状是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b)条文,其中有6项控状是涉及拥有793万810令吉现款,以及在其他控状是涉及在8家金融机构户头拥有1228万7240令吉。
来自砂州的法官尼逊肯尼迪贡邦,批准被告张志康以150万令吉(其中50万存保)及两名本地人作担保,以保外候审,并谕令被告把护照交给法庭保管。
法庭也谕令被告每周六向反贪会报到,并将此案定于明年1月16日过堂。
控方来自反贪污委员会的副检察司东姑阿米尔和莫哈末哈菲兹,而被告的代表律师则是陈罗仁(译音)和哈密。
共4前主管被控
张志康与前沙巴水务局局长旺阿莫哈末达希尔(54岁),于去年10月4日一同被反贪会逮捕,反贪会当时他们的住家和办公室起获5200万令吉现款,以及其他贵重物品。
去年12月29日,前沙巴水务局局长阿旺莫哈末达希尔、其妻子法兹雅(51岁)以及前副局长林南明(62岁)因涉嫌洗黑钱,被控上亚庇地庭,涉及的款项逾6157万令吉。
这3人是在2001年反洗黑钱和反恐融资法令下被控共谋洗黑钱,共面对37项控状。
因此,加上今日被控的张志康,沙巴水务局舞弊案目前共有4名前主管被控。
根据反贪会的文告,反贪会在此案中共充公总额1亿710万令吉的款项和物品,其中莫哈末达希尔(4970万令吉)、法兹雅(222万令吉)、林南明(238万)、张志康(3290万)及沙巴县水务局和工程组(1990万令吉)。
此外,调查队伍也与数国的执法单位合作,最近冻结张志康在海外的数个银行户头。反贪会也充公了他在海外户头的约8200万令吉,以协助调查,而最近也正在通过法律互助请求,将这笔钱引回大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