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9日讯) 朝鲜最高领导人金正恩的兄长金正男命案进入第15天审讯,查案官表示,警方不曾采取任何行动,传召被驱逐出境的朝鲜籍嫌犯李忠哲来马出庭供证。
尽管证人认为,遭驱逐出境的人士,若要回马并非不可能,然而警方没有传召李忠哲来马供证。
雪邦警区刑事调查组查案官旺阿兹鲁助理警监今日接受印尼籍被告西蒂艾莎的代表律师魏顺成盘问时解释,这是因为他没有接到指示,要求他传召李忠哲出庭供证,而这是由副检察司所发出的指示。
此外,证人指出,警方在嫌犯的住家,起获14样物品,包括4部手机、4张Sim卡、两部平板电脑、两部手提电脑,以及一台电脑,而他当时并不在场。
他说,警方较后将这些物品送去警局鉴证组进行数据分析,以便调查这些电子产品内的资料内容。
询及4部手机目前是不是由他保管,证人表示,本身接获指示,于今年3月3日,在李忠哲被驱逐出境前,将所有手机归还予李忠哲,但他不记得是由谁发出的指示。
魏顺成询问,鉴证组是否有将数据分析报告交给警方,证人回答有,但这份报告并未在调查报告内。
“在我将所有起获物品转交给鉴证组时,我要求得到这些电子物品的数据分析报告,并尽快将报告转交给我。”
然而,询及那份数据分析报告的下落,证人却表示不清楚,而辩方律师要求控方在本周五(10日),准备该份报告予辩方,以便辩方能够继续进行盘问。
此外,旺阿兹鲁认同魏顺成的说法,除了手机和电脑等物品,警方也在嫌犯住家起获一瓶氧化剂(Chloride)、1对手套、牙刷和3万8000美元现款。
他同意,警方怀疑嫌犯将其住家用作为化学科学实验室。
他表示,本身作为此案查案官,仅前往过嫌犯的住家一次,并没有亲自起获任何物品。
另外,旺阿兹鲁同意,根据移民局的资料,李忠哲是持学生签证入境大马,而嫌犯在大马的工作是一名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