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9日讯) 金正男命案的查案官披露,警方扣留朝鲜籍嫌犯李忠哲长达两个星期,但期间却仅向嫌犯录取口供一次,同时也没有取嫌犯的衣物和抽取指甲样本进行化验。
雪邦警区刑事调查组查案官旺阿兹鲁助理警监表示,警方是于今年2月17日,在嫌犯位于鸿图园的住家逮捕他。
他指出,李忠哲是主修化学的科学系毕业生,同时也是信息技术(IT)专家,是本案第4名嫌犯。
未抽取样本化验
印尼籍被告西蒂艾莎的代表律师魏顺成询问,在警方延扣李忠哲期间,共向嫌犯录取口供几次时,证人回答说:“只有一次而已。”
此外,证人同意说,警方不曾取嫌犯的任何衣物,包括3万8000美元现款,以及抽取其指甲样本,转交予大马化学局进行化验,当中是否含有VX神经毒剂的成分。
魏顺成质疑,尽管警方怀疑李忠哲的住家用作为化学科学实验室,但却没有充公嫌犯的衣物和抽取指甲样本进行化验。
证人解释,这是因为他当下认为,没有必要这么做。
同时,证人同意,警方有抽取西蒂艾莎的指甲样本和起获的金钱,送去化学局化验是否有VX神经毒剂成分。
他也说,本身不知道大马化学局有检测VX神经毒剂的仪器,也不知道VX神经毒剂的制作成分,本案第8名证人,国家化学局化学武器分析中心实验室主任拉惹苏巴玛廉医生并未告知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