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3日讯)吉隆坡中央医院法医部主任莫哈末萨医生坚持,死者(金正男)是死于VX神经毒剂,并排除其他可能性。
莫哈末萨是此案第6名证人,他在庭上供证时表示,化学报告显示,死者在VX神经毒剂的检测上呈阳性反应。
主控官旺沙哈鲁丁副检察司询问,除了VX神经毒剂外,是否有其他因素导致死者毙命,证人坚决否认这点。
上下唇均有瘀青
他表示,本身是于今年2月15日,在诺丽莎医生的协助下,解剖死者的遗体,两人也于4月14日完成验尸报告。
他指出,死者的高度为173公分,体重96公斤,当时在场负责拍照的警员告知他,死者的身分为金哲(金正男)。
他表示,在验尸过程中发现,死者的上下唇均有瘀青,而死者的肺部肿胀。
“成年人的肺部平均重量为300克,但死者的右边肺部却重达690克,左肺则是420克。”
他提到,在他所知道的范围内,全球很少有涉及VX神经毒剂的命案发生,其中一宗案件发生在日本,这也是他首次接触涉及VX神经毒剂的案件。
印尼籍被告西蒂艾莎的代表律师魏顺成质疑,证人莫哈末萨无权武断认定死者是死于VX神经毒剂。
他较后在法庭外对记者指出,莫哈末萨应该基于实情给予供词,而非做出判断,因为那是法庭的工作。
“他的结论是基于解剖报告,再加上其他化学专家和毒物专家的说词所产生,这不是他的职务,做出结论是法官的责任。”
他解释,作为一个法医,他可以说死者的死因是中毒,但不能直接判断是死于VX神经毒剂,“好比说,若一个人在车祸中死去,他只能说死者死于失血过多或受到撞击,但不能总结说他死于车祸。”
删验尸报告部分内容
不过,他直言还不清楚莫哈末萨所提出的结论是否被采用,一切要看明天的审讯。
另外,旺沙哈鲁丁在庭上提议,删除验尸报告的部分内容,其中包括案件的背景和两段验尸结果,而辩方律师也同意这点。
高庭法官拿督阿兹米阿里芬决定,遭删除的内容会成为新的独立证据,有必要的时候可再度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