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高庭今日推翻女舞蹈家比尔吉斯向首相夫妇抛黄色气球被判无罪的裁决,并谕令她出庭抗辩,案件订于10月16日过堂。
高庭法官拿督英德拉莫哈末苏菲安在宣读判词时指出,这是由于推事庭早前的判决有误,控方举证成功,比尔的表面罪名成立。
他说,案发时,比尔的确从柏威年广场5楼,向纳吉夫妇所在的2楼抛掷气球。
他认为,黄色气球上印有“新闻自由”、“民主”和“公正”的字眼,是抗议现任政府。
尽管比尔吉斯的代表律师艾力保森辩称,有关气球并没有对准任何人,而且除了商场的保安和警察人员之外,其馀人都没有发现此事,但英德拉不同意这个说法。
艾力较后向媒体表示,比尔吉斯会站稳立场,坚决否认有罪。
“我们非常失望,但你知道,宣导新闻自由、公正及民主绝对不能成为一宗罪。”
“虽然很失望,但我们依然会继续抗辩到底。”
他说,这宗案件并不仅仅关乎100令吉的罚款,而是一种“原则及象征性”
“这是一场正义、新闻自由及民主的斗争,即便那只是一个象征性的行为,它也是我们民主之役重要的一环。”
“我想我们已经做了一个良好的推断,若这些气球是被抛向一群红衣人集会者中,无疑那将会破坏和平与安宁。但在此案中,毫无争议的是,没有人留意到(气球的存在)。”
艾力称,高庭今日的裁决并不意味著比尔吉斯有罪,因为此案只是到了控方举证的阶段,还未进入抗辩阶段。
高庭将案件订于10月16日在推事庭过堂。
根据控状,比尔被控于去年8月31日下午约3时15分,在吉隆坡柏威年广场5楼,做出侮辱他人的行为,藉以挑起愤怒,破坏和平与安宁,因而抵触了《1955年轻微罪行法令》第14条文;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00令吉。
控状还说,比尔从该广场5楼抛下印有“公正”、“民主”等字眼的黄色气球,这被指与净选盟在8月29日及30日举办以黄色为主题的集会有关。
推事庭于2016年7月1日宣判比尔琦思表罪不成立,当庭释放;总检察署于去年8月提出上诉申请。